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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的决定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的决定
鄂州政发〔2025〕2号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治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鄂州政函〔2020〕4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05-10 有效范围: 湖北 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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