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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自然资规字〔2025〕24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属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现将《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全面推进“无押金城市”创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文件要求,按照《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2024年滨州市创建“无押金城市”攻坚推进方案》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113388”工作体系,聚焦打好“三大战役”落实“三大行动”,在品质滨州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走在前、挑大梁”,不断规范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诚信滨州”建设,全力打造“无押金城市”品牌,助推品质滨州建设。

严格依法依规制定管理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程序合法、监管到位,确保风险可控,建立替代担保机制,确保土地复垦义务落实,防范生态风险。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无押金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临时用地单位可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银行开具的保函替代预存土地复垦费,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三、办理流程

(一)适用情形。全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察等项目申请临时用地均适用本方案,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的用地单位除外。

(二)规范保函。独立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金额依据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的复垦方案执行,不低于土地复垦费用总额,复垦费用标准按《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207号)执行,保函期限覆盖临时用地使用期、复垦期及管护期。

(三)申请批准。用地单位按临时用地申请材料明白纸提交《临时用地申请书》《土地复垦方案》及银行保函等材料。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
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需市级审批权限的,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级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保函解除。临时用地期满后用地单位按复垦方案施工,申请复垦验收,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且管护期满后退还保函。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属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的工作方案,落实推进“无押金”审批监管,制作更新工作流程和银行保函文本,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实现“无押金”管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全面推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工作,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替代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积极宣传“无押金”审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做法,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教育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积极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5月1日起)。及时总结经验,评估实施效果,完善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切实让企业受惠。

(二)转变服务理念。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属开发区自然资源局要以推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为契机,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注重宣传推介,全面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优化审查审批流程,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持续推进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无押金”管理。

(三)复垦监管措施。开展临时用地日常监督巡查,加强动态管理,重点检查复垦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到期后按时按量完成复垦验收。对未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且未及时复垦或复垦不到位、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暂停审批新临时用地项目。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按规定处罚后,启动保函,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代为完成复垦或者恢复种植条件,费用从担保金额中扣除。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03-20 有效范围: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