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措施文件的通知
忻政办函〔202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由于历史局限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二手车市场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2012〕152号)已不符合当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04-21 有效范围: 山西 忻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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