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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荆政办发〔202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5年10月10日

 

荆州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强县工程、推进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确保到2027年,全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累计建成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个,新认定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3个,基本实现“一县一集群”;培育打造一批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超500亿级集群1个、超300亿级集群2个、超100亿级集群5个。结合荆州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优企培育行动,推动集群扩面提质

(一)完善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加大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定期组织税务、电力等部门分析规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助力企业达产进规,带动集群内企业发展质量提升。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优先推荐集群内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试点示范企业,重点支持集群内龙头企业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引领集群内中小企业发展。到2027年,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21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二)加强集群发展政策支持。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优先向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市场。市级财政对新获批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地方,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集群内企业创新投入、品牌打造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严格落实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融资政策,强化集群发展的金融、人才、土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引导各类产业基金优先支持集群建设,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上市融资能力、数字化转型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分行、荆州金融监管分局、市人社局、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技改赋能行动,提升集群整体水平

(三)推动集群高端化提升。对标全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抢抓“两新”“两重”战略,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推动石油装备、智能家电、生态铝、新型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等集群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优势。加大芯片制造等高新技术上下游项目招引力度,全力支持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锚定低空安全、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等低空经济产业,大力开拓应用场景。以未来制造、未来材料等为重点,前瞻布局人形机器人关键零部件、AI芯片配套材料等新制造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中心、市产投集团)

(四)推动集群智能化发展。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加大5G基站、千兆光网对集群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覆盖。支持集群内企业对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加快数字化改造,系统提升转型水平。鼓励智能家电等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打造数字化样板工厂。加快5G+工业互联网建设,培育一批5G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7年,全市集群内累计培育省级5G工厂2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通管办、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五)推动集群绿色化转型。深入落实国家、省“双碳”战略部署,持续优化集群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集群内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与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进数智技术与绿色低碳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构建集群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对集群内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以集群为单元,推动中小企业联合体用能设备更新,争取超长期国债政策支持。在集群内推行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优先支持集群内企业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积极稳妥推动集群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体系75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科创引领行动,提升集群创新能力

(六)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实施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鼓励引导高校院所、集群内专精特新企业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每年认定备案市级平台30家以上,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鼓励集群内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有条件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盟、制造业创新中心,实现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一产业一联盟”。到2027年,集群内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七)促进创新技术突破应用。以集群重大技术需求为导向,支持集群内龙头企业联合配套企业开展协同研发、设计,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攻关,推动重大科技设施、高校实验检测平台向集群内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用共享。对标全省“61020”科技攻关体系,力争每年聚焦5项重点产业领域、攻克5项应用技术、打造10项科技新产品。大力实施“强链兴企、产才融合”行动,完善“揭榜挂帅”“科技副总”等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快破解产业发展“卡脖子”难题,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企业与人才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完善集群创新服务体系。完善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发展的若干政策,助力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推动更多前沿科技成果在集群首发首用、迭代升级。引导集群内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鼓励积极申报各类研发项目,提升创新能力。开设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预审优审绿色通道,建立专利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到2027年,实现全市集群内企业年均研发经费增长8%,有效发明专利增长1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四、实施产业倍增行动,推进产业聚链成群

(九)加快集群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集群发展的着力点,加强重点项目梯次谋划储备,定期梳理项目清单,强化调度、高效推进。加强增量项目深度谋划,坚持“向上争取、向外引进、向内挖掘”三个方向统筹用力,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达产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做实项目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争每年实施技改项目300个以上。建立重点工业项目提级推进机制和重点技改项目攻坚机制,持续完善定期调度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招商中心)

(十)提升链式发展水平。实施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专项行动,抓紧抓实产业链链长制,推动产业发展链群协同、转型升级,促进“链长+链主+链创”三链融合,推动聚链成群。聚焦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技术、基础软件等梳理重点领域基础产品需求目录。组织开展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的“一揽子”攻关,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突出产业链招商,引进落地一批在产业链构建中起关键作用的“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到2027年,力争每年新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潜力足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65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

(十一)促进链群协同发展。坚持以链壮群、以群强链,促进链内、链间、链群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链集群化发展,围绕重点产业链,引进和培育“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细分领域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群链式化发展,梳理编制集群产业链图谱,“一群一策”畅通集群内部产业链微循环。深化产业链链间协作,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产销、产用、产融、人才、技术等对接活动15场以上、服务企业1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

五、强化体制机制重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协同联动机制,市级层面加强政策集成,县级层面加强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扛牢主体责任,建立“一个专班牵头、一个产业(技术)联盟带动、一个高端智库支撑、一个区域品牌共用”的推进机制,实行“一产一策”“一群一案”,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利用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大对“区域+产业+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形成培育品牌、推介品牌、做强品牌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来源:荆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10-10 有效范围: 湖北 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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