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员认定标准
本文件详细说明了小型微利企业在从业人员数量方面的认定标准、计算方法和相关案例,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业人员认定标准
一、从业人员范围
从业人员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二、具体认定标准
企业类型 | 从业人数标准 | 计算方式 |
---|---|---|
工业企业 | 不超过100人 | 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其他企业 | 不超过80人 | 全年季度平均值 |
注意: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从业人员计算方法
季度平均值计算公式
季度平均值 = (季初值 + 季末值) ÷ 2
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公式
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 ÷ 4
计算步骤
- 确定每个季度初和季度末的从业人数
- 计算每个季度的平均值
- 将四个季度的平均值相加
- 将总和除以4,得到全年季度平均值
重要提示: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
案例说明
案例一:工业企业从业人数计算
某工业企业2023年各季度从业人数如下:
季度 | 季初从业人数 | 季末从业人数 | 季度平均值 |
---|---|---|---|
第一季度 | 90 | 100 | (90+100)/2=95 |
第二季度 | 100 | 110 | (100+110)/2=105 |
第三季度 | 110 | 95 | (110+95)/2=102.5 |
第四季度 | 95 | 85 | (95+85)/2=90 |
全年季度平均值 | (95+105+102.5+90)/4=98.125 |
计算结果:该企业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为98.125人,四舍五入为98人,符合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的标准。
案例二:劳务派遣用工计算
某服务企业2023年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为70人,其中包含劳务派遣用工15人。
计算时,应将劳务派遣用工计入从业人数,因此该企业实际从业人数为70人(已包含劳务派遣用工)。
由于服务企业的从业人数标准为不超过80人,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