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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曾经达到500万元,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在2019年申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500万元,还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31.
营改增
小规模
纳税人销售额曾经达到500万元,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在2019年申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500万元,还可以申请转登记为
小规模
纳税人吗?
答: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 (
财税〔2019〕13号
)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小规模
纳税人免征
增值税
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
小规模
纳税人。这里可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既包括原
增值税
纳税人,也包括
营改增
纳税人。所以,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都是可以办理转登记的。
相关法规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