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准备什么备查资料

税谱®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在进行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的,无需再办理备案手续,需要留存资料备查。具体以23号文件为准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享受优惠时间

后续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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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号)。

1.购买铁路债券证明资料,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资料;

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预缴

享受

由省税务机关(含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