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不能追回已开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财税〔2019〕13号
)规定,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