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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几个行业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
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19号
)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税前
加计扣除
政策。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相关法规
【财税[2015]11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