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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用鱼油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
增值税
的批复
》(
国税函〔2003〕1395号
)
规定:“饲用鱼油是鱼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主要用于水产养殖和肉鸡饲养,属于单一大宗饲料。经研究,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饲用鱼油产品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
增值税
政策规定,免予征收
增值税
。”
相关法规
【国税函[2003]13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用鱼油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