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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借款费用按照什么方法分配至各成本对象?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
企业所得税
处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9〕31号
)
第三十条规定:“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
(三)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9]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