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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以修理费抵租金的房产税征税规定?
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房产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财税地字〔1986〕8号
)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租人使用房产,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仍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依照规定交纳
房产税
。”
相关法规
【财税地字[1986]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