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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八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
耕地占用税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二、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
耕地占用税
。”
相关法规
【国务院令第5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007版)【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