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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预收了定金,但是业主违约,公司没收该部分定金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如果房子未销售,则不属于价外费用,
不属于
增值税
征税范围。若房子已经销售,因为其他原因收到的定金,则需要按照价外费用教案
增值税
。
相关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 【部分条款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11.19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