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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研发费用文件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
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5〕119号
)文件第一条第一项除原有允许
加计扣除
的费用外,将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
范围,同时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
相关法规
【财税[2015]11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