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从事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一、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二、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