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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25号
)
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相关法规
【财税[2016]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