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附件1的规定:“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餐厅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单独销售酒水,属于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分开核算提供餐饮服务和销售酒水取得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因此,你司单独销售的酒水,属于销售行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应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未分开核算的,一律适用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