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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方在去年已经在地税开了建安发票给付款方了,工程期比较长,今年才完工,我们现在才开发票给总承包方,这样我们去国税代开发票的时候要缴税吗?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
〕36号
)
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
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
增值税
,不缴纳营业税。”你司作为分包方发生了
增值税
应税行为,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和总承包方有没有开票缴税没有关系,不存在双重缴税的问题。
相关法规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