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
16
〕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如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且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范围或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的则不可抵扣。
实际操作中,很多是买了塑料,卖掉的是塑料杯子,这就是实务中的变名,一般情况下,只要是符合实际情况是可以正常抵扣的,但是对于一个商贸公司,没有加工能力,他买进来塑料,卖出去杯子是不合适的,因为他没有加工能力,也没有委托别人加工,所以就可能存在疑点,但是如果他有委托加工的实际情况存在,也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