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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项目实行简易计税,专用于该项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仪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不可以抵扣!存在抵扣稽查的风险。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
〕36号
)
规定,
(1)营改增后取得三类资产不予抵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简易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发生兼用于
增值税
应税项目和上述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相关法规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