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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代理机构设置标识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
的规定,“第十七条 退税代理机构应当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设置专用场所,并在显著位置用中英文做出明显标识(退税代理机构标识规范见附件4)。退税代理机构设置标识应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