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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商店的标识是否应悬挂?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
的规定,“第五条 省国税局向退税商店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退税商店标识规范见附件2)。退税商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