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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号
)规定:“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
企业所得税
。”
相关法规
【财税[200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