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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
免征
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
》(
财税字〔1997〕51号
)
规定,
考虑到“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与贫困作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特对个人取得的“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视同从国际组织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
个人所得税
。
相关法规
【财税字[1997]5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