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类保险合同,按照保险费收入缴纳印花税?
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
印花税
计税办法的通知
》(
国税函发〔1990〕428号
)
规定,
一、对
印花税
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
二、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
相关法规
【国税发函[1990]428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