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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重组各方相关交易应如何处理?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
企业所得税
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9]59号
)
规定:“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
(三)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相关法规
【财税[2009]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