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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管理机关如何确定?
根据
《
个体
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7 号)第十五条规定:“按照建账户流转税征收权的归属划分建账管辖权,即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
个体
工商户,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和管理;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
个体
工商户,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和管理。”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