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
免征
个人所得税
的通知
》(
国税函〔2006〕561号
)
规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
》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嘉庚科学奖2006年度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见附件),免予征收
个人所得税
。
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以后年度的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的奖金收入,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
》
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
免征
个人所得税
。
相关法规
【国税函[2006]5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