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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中,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如何适用会计准则?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
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财会[2006]3号
)
规定,
第三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相关法规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2006)
【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