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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中,哪些企业需要提供分部报告?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35号——分部报告
》(
财会[2006]3号
)
规定,
第二条 企业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披露分部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规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2006)
【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