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收获后的农产品,如何处理?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
第5号——生物资产
》(
财会[2006]3号
)
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
第1号——存货
》。
相关法规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