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规定,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