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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可以确认无形资产吗?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
第6号——
无形资产
》(
财会[2006]3号
)
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
无形资产
。
相关法规
【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