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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中,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分部报告如何披露?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
第35号——分部报告
》(
财会[2006]3号
)
规定,
第十五条 分部的日常活动是金融性质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应当作为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进行披露。
相关法规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2006)
【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