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
土地使用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
(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
)
规定:“八、关于对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
相关法规
【国税地字[1989]140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