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居民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于什么时间进行汇算清缴?
二、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9〕6号
)
规定:“二、汇算清缴时限
……
(二)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相关法规
【国税发[2009]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