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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转让获奖励的职务科技成果股份时如何确认财产原值?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1999〕125号
)
第三条规定:“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
个人所得税
,财产原值为零。”
相关法规
【国税发[1999]1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