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4号 ——作业成本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三十一条 作业成本信息报告的目的,是通过设计、编制和报 送具有特定内容和格式要求的作业成本报表,向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 和人员提供其所需要的作业成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作业成本报表的内容和格式应根据企业内部管理需 要确定。作业成本报表提供的信息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分布以及当期发生的资源费用总额及 其具体构成的信息;
(二)每一成本对象总成本、单位成本及其消耗的作业类型、数 量及单位作业成本的信息,以及产品盈利性分析的信息;
(三)每一作业或作业中心的资源消耗及其数量、成本以及作业 总成本与单位成本的信息;
(四)与资源成本分配所依据的资源动因以及作业成本分配所依 据的作业动因相关的信息;
(五)资源费用、作业成本以及成本对象成本预算完成情况及其原因分析的信息;
(六)有助于作业、流程、作业链(或价值链)持续优化的作业 效率、时间和质量等方面非财务信息;
(七)有助于促进客户价值创造的有关增值作业与非增值作业的 成本信息及其他信息;
(八)有助于业绩评价与考核的作业成本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九)上述各类信息的历史或同行业比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