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4号 ——作业成本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二十三条 作业成本归集,是指企业根据资源耗用与作业之间 的因果关系,将所有的资源成本直接追溯或按资源动因分配至各作业 中心,计算各作业总成本的过程。 第二十四条 作业成本汇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对于为执行某种作业直接消耗的资源,应直接追溯至该作 业中心; (二)对于为执行两种或两种以上作业共同消耗的资源,应按照 各作业中心的资源动因量比例分配至各作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