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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机场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
土地使用税
问题的规定
》(
(1989)国税地字第32号
)
规定,
一、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
土地使用税
。
二、机场道路,区分为场内、场外道路。场外道路用地免征
土地使用税
;场内道路用地依照规定征收
土地使用税
。
三、机场工作区(包括办公、生产和维修用地及候机楼、停车场)用地、生活区用地、绿化用地,均须依照规定征收
土地使用税
。
相关法规
【国税地字[1989]32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