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原来一直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优惠税收政策,最近又办理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准备从事出口业务,请问税收政策上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根据《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做好出口退(免)税”放管服“2017年10月30日上午10:00国税总局在线访谈》规定,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胡先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2017-10-30 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