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2号 ——标准成本法》(财会〔2017〕24号)规定,
第十条 企业制定标准成本,可由跨部门团队采用“上下结合” 的模式进行,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在制定标准成本时,企业一般应结合经验数据、行业 标杆或实地测算的结果,运用统计分析、工程试验等方法,按照以下 程序进行:
(一)就不同的成本或费用项目,分别确定消耗量标准和价格标准;
(二)确定每一成本或费用项目的标准成本;
(三)汇总不同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确定产品的标准成本。
第十二条 产品标准成本通常由直接材料标准成本、直接人工标 准成本和制造费用标准成本构成。每一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应分为用 量标准(包括单位产品消耗量、单位产品人工小时等)和价格标准(包 括原材料单价、小时工资率、小时制造费用分配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