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制度中,医院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如何会计处理?医院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如何会计处理?医院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所收回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如何会计处理?医院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规定,


(一)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所收回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净收入)。

(四)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应缴款项”科目[按规定上缴时];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处置资产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