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电脑开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摩托车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摩托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681号)规定:“一、凡不具备电脑开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摩托车,其所需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
二、税务机关在为销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三、税务机关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软件由总局统一开发,并下发各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