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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人防设施是否缴纳房产税?
根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
房产税
的通知
》(
财税〔2005〕181号
)
规定:“一、凡在
房产税
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
房产税
。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相关法规
【财税[2005]181号】 财政部 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