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